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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难忘却故人事

第1章 最难忘却故人事

发表时间:2020-09-14 12:52

相思成惆怅,掩了月光。

乌云渐,风雨扬。

昨夜旧梦何曾醒?

高楼凝望,万里街灯,只身幢幢。

纵是话千行。多少得分量?

此时情苦若不见,形影笑忘。——《相思曲》。

所有的改变,都是自我们踏入江湖起,便开始了吧。

京城。夜。

习惯了长白山的安静和寂寞,京城夜晚的繁华反而显得太喧嚣了。

曾几何时,他也像来来往往的行人一样,如沧海一粟,普通而又平凡。

然而谁又能没有梦想?

在树城学艺时,他遇见了古灵精怪的李离,爱装儒士的刑天,凡是都无所谓的卫默,喜欢算帐的段野,沉醉铸剑的善钊,总是笑呵呵的索妮,和敢爱敢恨婵月,还有一群意气风发的朋友。他们一起学习道德经,学习剑术,一起成长,一起梦想以后干一番大事业。

记得有一天他问婵月,你以后有什么梦想。婵月说,我以后要去塞外,牧马草原,与蓝天青草为伍。婵月问,那你呢?他说,我以后要当一名侠客,和心爱的人浪迹天涯,锄强扶弱,做一个大英雄。

后来他们学有小成,一人一把剑,离开树城行走江湖,肝胆相照。那些一挥不去的时光转眼而过,现在还剩下什么呢?

雪依然在下,南珍的房间已经熄灯了。他笑了笑,这丫头已经睡了吧,从长白山到京城一路颠簸,她也累了吧。突然,他好像想起了什么,翻开简单的行礼,一个木制的烟斗露了出来。古朴的杉木上印有精美的流苏,那是他离开树城第一年在中原城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送他的,当时他看见几个小混混在欺负她,便走上前去多管了闲事。

那个女孩叫芮芮吧,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竟然偷他爹爹的烟斗过来送他,当时他真是哭笑不得。后来又因为身无分文在胖子面馆吃霸王餐,却佯装书生模样要替面管改名字而结识了胖子张爷和酒鬼师父。那些人,这些年都还好吧。

他点起了烟斗,因为不太习惯而咳嗽了几声,又急忙捂住嘴巴,怕惊醒了隔壁的南珍。

烟圈随空气上升,继而被风吹散,他觉得自己的样子很好笑,仿佛回到了那个不可一世的年代,又仿佛,不经意间,自己已苍老了许多。

这次回来,老朋友们是否还能再如从前般,把酒言欢呢。

如果不是七年前,不是因为倾城,不是因为她,这结局一定不是现在这样吧。

身后响起了脚步声,他回过头。看南珍站在屋檐下。“你还没睡,小心着凉。”

“呵呵,哥哥忘了,我们是从长白山来的,怎么会怕着凉呢?”南珍笑道。

“嗯,是啊。”他说。

“哥哥,你会不会怪我,这些年你和一切朋友断绝往来。天池老人说我中的毒需要吃七年的人参,你就陪了我七年。”南珍道。

七年,足够我们忘记很多事情了。

可是忘的了她吗?

“傻丫头,我怎么会怪你,有些事情已经发生,我们无法改变,也改变不了。这七年来,我一直在想,原来当时,错的还是我。要怪,也只能怪天意弄人吧。然而该来的一切总会来的。南珍,你准备好和我一起面对了吗?我们要回到江湖了。”

回到江湖,意味着,你要面对的不止是非恩怨,爱恨情仇,还有躲不过的明枪暗剑,和血雨猩风。

就像那一年,佳人一笑乱倾城。

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,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,而是,我遇见你。

江湖上关于倾城的传说很多。

男人们说,倾城是一个美丽优雅的女人,是一个让所有男人看一眼都会爱上的女人。

女人们说,倾城是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,是一个让所有女人看一眼都会动心的男人。

然而倾城其实只是一座城市,它位于中原城南部,那里已生产毛尖茶出名。

索菲娅说过,每到夏天,一眼望去,那里都是成片的绿色。舅舅家拥有倾城最大的茶山,那里产出的毛尖茶也是全天下最好的毛尖茶。

她说,毛尖茶色泽嫩绿隐翠,滋味浓厚耐泡,香气清高带熟栗子香。她沏好了一杯端起来给他,不信你尝尝。然后那一年,他爱上她。

一切祸端也从那一年起。三年加七年,就是十年。

胖子张喝着杯中的毛尖,回想起当年的那一场变故,不仅叹了口气。他的酒楼现在生意如日中天,以中原城为总店,京城,长安城,扬州城,贵州城,云州城等十几个城都有他“好吃来坐”的分号。一次机缘巧合之下,他遇到了自称一个酒鬼的人,并从他那里得知了酿造上等竹叶青的方法,自此他的酒和他的酒楼一样,名扬四海。而最令他得意的还不是这一切,而是他的女儿芮芮,如今已二八年华,亭亭玉立了。

他笑道,十年前如果不是因为芮芮,他可能还在开着他巴掌大点儿生意冷清的可怜的胖子面馆。那一年芮芮才六岁,有一天她开心的从外面跑回来说自己在遇见了一群小流氓,结果被一个非常厉害非常好的哥哥三两拳腿就打跑了。她把那个少年形容的神乎其神,一会说一个打十个,一会又变成了一个打一百个,而且什么剑不出鞘就吓得那些小流氓们屁滚尿流,说的他都想认识认识这个少年了。

结果第二天来了个穷小子身无分无竟然想在自己的面馆里吃霸王餐,还说什么饭馆名字超级没水准应该再通俗一点。那一年他刚结识酒鬼,酒鬼看那小子不顺眼于是打了起来,结果两人不分上下。

那少年一柄赤剑,剑在他手上似有灵性的火焰一般,如一朵红莲绽放。他的剑术大开大合,大起大落,仿佛不是在武,而是在舞。酒鬼因为轻心,好几次都差点被剑刺到,而那少年却也不慌不乱,出剑利索而有分寸,收放自如,点到为止。

酒鬼的醉拳在他剑下越来越吃力,最后竟然抄起酒葫芦喝了一口,转身避开赤剑后,噗的一下全喷在了那少年脸上。那少年一蒙,似乎没反应过来,就看见酒鬼像使暗器一样拿起葫芦就朝他脑袋砸去,结果真就叫他给砸晕了。

“呵呵呵…”他一边回忆一边笑了出来,若不是当时芮芮跑出来认出了他叫了一声大哥哥,谁会想到,那个后来在倾城为博红颜一笑,怒发冲冠的男子,竟然被区区一个酒葫芦砸晕过。

七年前那次事件被称为倾城之乱。

人们都知道,死了很多人,有几个还是当时江湖上很厉害的人物。

可是很少有人知道,后来发生了什么事。

只是有人看见,当时他身受重伤,在朋友的掩护下逃离倾城,手中的赤剑也断成半截,怀里还抱着一个七窍流血奄奄一息的小女孩。

而那个被誉为倾城最美丽的女人,再也没有在江湖出现过。

有人说,他们都死了,因为他们都中了七星海棠的毒。而江湖人都知道,七星海棠是没有解药的。

即使是百草神医戴林在世也解不了。

即使是当时药王谷的谷主胡英雄也没有办法。

从此江湖上,只剩下他们的传说。七年太长,传说也会被人淡忘。

但胖爷知道,那个人不管去了什么地方,不管在那个地方呆了多久,他都总有一天会回来这里。

因为“好吃来坐”酒楼给他存的酒,怎么能让别人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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