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2024-05-13 09:54
见到傅衍的瞬间,脑海中多了很多不属于我的记忆。
原来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小说
刚刚被我救下的傅衍,就是这本书的男主角。
而我很不幸的,正是这本书的女主角,
按照原书的剧情发展,我救下傅衍,送他去医院并且还照顾了他一晚上,这正是
他喜欢上我的契机,
简而言之,这是一个天降打败竹马的故事。
可我并不想要什么狗屁天降。
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,要是我现在回去给他打死了,那不就没有男主了?
这个方案下一秒就被我否定了。
作为新时代五好青年,怎么能有这种危险的念头呢。
即使只是在一本书里,也要争当合法好公民。
于是没等傅衍看清我,在警察到来之前,我拔腿就跑。
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
我梦见我会喜欢上真正的男主角傅衍,而身为男二,也就是竹马的顾辞礼会在六
年后,去西藏徒步旅行的途中,死在一次雪崩里,
做了一晚梦的后果就是,直到第一节下课铃敲响,我都还昏昏欲睡,
「昨晚去偷鸡了,还是摸狗了。」
顾辞礼喘着气,将一瓶牛奶放在我桌上。
我吸着牛奶,一把呼噜在他乱糟糟的头发上。
「摸小狗了。」
顾辞礼立刻就反应过来了,但也没躲开
嘴里却念念叨叨:「你这毛病得改改,男人的头不能随便摸,知道不。」
后桌的体委听到这话,噗嗤一下笑出了声
打趣道:「别人不能随便摸,青梅竹马就不一样了。I
这很难反驳。
体委被顾辞礼狠狠瞪了一眼,立刻做了个我闭嘴的手势
顾辞礼家搬到我家楼上的那年,我才三岁,
大概是缘分使然,从幼儿园到高中,都在同一个班级。
顾辞礼比我大一岁,自然而然地肩负起了保护我的使命,而我也总跟个小跟屁虫
似的,跟在他后面跑,
我天生性子安静清冷,不擅长和人打交道
顾辞礼则完全相反,阳光活泼,好相处讲义气,每每到一个新环境,我总是能在
他的带领下,很快融入进去。
在我过去的十七年人生里,有十四年都是有顾辞礼。